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第二屆晟銘盃應用設計大賽

比賽主題: CROSS-LINK 概念應用
自許二種概念元素,將二元相交的任意點,應用在各種可能的消費性產品。

【主題說明】
Wii結合了既有運動模式與娛樂休閒的概念而改寫了遊戲機的歷史,變形金剛手機以趣味風格與3C科技的整合概念創造出一股新風潮,如果你看過以節約用水與節省空間概念出發的Wasup,那你可能會對家裡的家電與衛浴設備有了全新的想法,試fun一下你的創意,看看cross-link後會發生什麼???
概念應用,就像原本兩條不可能交會的平行線,在人生的轉角相會,撞出的火花如同化學反應,多采多姿,沒有規律,沒有道理 ...就是有創意,這些概念可以是生活、文化、環保、科技、安全、娛樂、家庭、數位、保健、休閒、辦公、節能、再生、綠能、運動、教育、親子、行動、交通、配件、裝置………。

主辦單位: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國生產力中心
協辦單位:CADesigner、波酷網、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dpi雜誌

活動時程:
報名截止2008/11/17
送件截止2008/11/25
初選評選2008/12/02
入圍通知2008/12/03~12/05
決選評選2008/12/16
頒獎典禮2008/12/26

評審標準:
初賽
創意設計- 美學表現、市場目標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40%
可行性- 人因介面、機能操作及量產的可行性 (如何讓人想使用它?)40%
完整性-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20%


決賽
創意設計-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40%
可行性- 人因介面、機能操作及量產的可行性 (如何讓人想使用它?)30%
完整性-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20%
簡報表現- 說明原創發想、市場目標性、設計特色、未來可行性10%

評審委員:
初選-邀請國內設計專家學者3名、晟銘電子科技(股)代表人2名,擔任評選委員。
決選-邀請國內設計專家學者4名、晟銘電子科技(股)代表人1名,擔任評選委員。

繳交文件及作品:
初賽
1.創作圖稿及說明
(1)作品說明圖一張,總字數300~500字,中文或英文皆可。
(2) 彩現立體圖一張 (如組合圖、透視圖等) 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機構之圖面。
(3) 彩現三視圖或示意圖一張,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及應用之圖面。
※以上三張設計圖面稿樣一律以彩色列印於 A3白紙上,並裱貼於420mm*297mm (同尺寸) 1mm裱板紙上。
2.作品光碟:
所有作品圖稿及說明的圖檔皆須符合JPEG格式,尺寸寬1190x高840像素之規定,並分別存於不同的資料夾,燒錄於光碟中與所有作品圖等一起附上。
3.寄件方式:
以上所有圖面作品3張及作品光碟1式,皆需在2008年11月25日前,一併以郵寄方式寄達主辦單位處。
4.其他:寄送途中若有破損者請自行負責。

決賽
1.初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選出最優秀的20件作品進入決賽,不必繳交模型(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2.進入決賽的入選者必須在決審當日派員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作5分鐘的簡報與3分鐘答詢,無法出席可以影片檔案代替(檔案格式: DVD、VCD等)。
3.決選評選者請於2008/12/12日評選前,提供欲簡報內容的簡報檔案(ppt檔),並將簡報檔案及作品原始圖檔分別燒錄於光碟中,當日無法親自出席者則必需將簡報影片檔案等,一併於12/12日前寄送到主辦單位收件地址。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2.參賽作品與文件需於規定日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3.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4.所有參賽作品得於活動結束後,依公告申請作品領回事宜,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但主辦單位對未獲評選得獎的作品得公開。
5.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6.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智慧財產權
1.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向主管機關為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申請事宜,以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
2.參賽者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各參賽者(原創者)所有。
3.基於研究及宣傳等需要,各參賽者(原創者)應無條件免費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利用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4.作品被公佈得獎之日起一年內,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價權。
5.參賽者(原創者)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欲轉讓或授權他人或量產前,應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並得主辦單位同意。
6.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參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7.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徵件單位-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ROSS-LINK小組
收件地址:114
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2樓
電話:02-27973999 分機8733 / 8707
網址:http://uada.uneec.com email:Daniel_kor@tw.uneec.com